跨境电商遭遇美国SAD诉讼案件的应对措施

发布日期:2024-04-22  浏览次数:1998

近年来,不少跨境电商卖家因在产品的listing上使用的关键词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是涉嫌侵犯他人专利、著作权等权利,而被美国权利人在美国法院提起侵权诉讼。通常情况下,权利人针对亚马逊、速卖通等多个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卖家会在美国法院提起一次性的大批量诉讼,也就是所谓的“Schedule A Defendant”(简称SAD计划)。原告方通常会将一个案件中的数百名被告列举在附表A中,且在法院未下发TRO禁令前,附表A上的被告信息会处于Sealed 状态。

 

一、 关于SAD诉讼案件的由来

 

美国SAD诉讼最大的特点在于,一个诉讼案件可以同时起诉数百名被告,基本上都是针对跨境电商卖家,且大多数都会向法院申请TRO禁令,以达到快速冻结卖家账户以及产品链接下架的目的。如图1所示,由于涉及被告众多,因此起诉状被告一栏通常会标明被告的信息会附加在“Schedule A”上,也就是业内所称的“附表A计划”诉讼。

 

图1 某美国商标侵权诉讼案件诉状截图

 

二、 关于TRO禁令和PI禁令

 

SAD诉讼案件的原告在向法院递交complaint 起诉状的同时都会一并递交TRO申请。通常情况下,法官在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在较短时间内签发TRO禁令,最快当天就会签发禁令。首次TRO禁令的有效期为14天,到期后还可再次申请延长14天。第二次TRO禁令快到期之前,原告可向法官申请PI禁令。PI禁令一旦作出,账户将会持续冻结到案件结束。如被告方账户冻结金额较大,则会受到较大影响。

 

PI禁令作出之前,一般会举行听证会。对于账户冻结金额较大或有初步预判较大可能性未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建议应当及时出席听证会。如被告方积极出席听证会,将会大大降低法官签发PI禁令的风险。

 

图2 SAD诉讼流程示意图

 

三、关于SAD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

 

依据《海牙公约》的规定,美国法院的诉讼文书一般是由驻华使领馆转交司法部,再经司法部交最高人民法院,最后由最高法送达我国当事人。

但SAD案件的文书通常会以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送达到被告方。依原告方向法官递交申请,请求电子送达。准许后,方可通过邮件送到案件文书,如Complaint(诉状)和Summon (传票)。

通常情况下,被告在收到诉讼文书之时,账户便已经冻结,产品链接已经被下架。此类案件的原告方也正是利用被告方的焦灼心态,迫使被告方主动联系和解,在后续的谈判中根据冻结金额的份额来确定和解数额。

 

四、关于21天提出ANSWER的期限

 

美国诉讼传票上一般会载明“21天”的答辩期限,即自被告方收到传票之日起应当在21天之内向法院递交answer,超过21天未递交,原告方则可向法院申请Default Judgement(缺席判决)。

如初步预判被控标识或产品有可能不侵犯原告方的知识产权,则务必要在21天的期限内尽快递交答辩状,如有其他合法依据,还可一并提交Counter Claim(反诉状)。由于大部分的中国被告卖家因缺乏对此类案件的认知或未能及时收到案件材料,导致错过黄金答辩期,即使有可能争取不侵权抗辩,但也为时已晚。

 

关于21天的答辩期限,并非绝对不可延长。一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如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所有答辩意见,可向法官申请Extension(延长期限)。若理由正当,一般法官亦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图3 美国某诉讼案件Summon示意图

 

五、电子递交应诉材料(以伊利诺伊州法院为例)

 

SAD案件的应诉与一般诉讼有所区别,伊利诺伊州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已经开通的电子通道,被告方可自行递交应诉材料。很多案件被告方由于对美国诉讼程序不了解和出于应诉成本的考虑,即使认为不侵权或者面对流氓权利人的起诉,往往也会选择直接和解来解决纠纷。法院开通电子通道,当事人可在不委托美方律师直接递交答辩和应诉材料,无疑使被告方多出一项以最低成本应诉的选择,也让确实不存在侵权事实的被告方能有机会直面诉讼,勇敢追求正义。

笔者接触的案例,就有被告方通过电子通道,向伊利诺伊州法院递交答辩状的同时,一并提交了反诉状,充分阐述不侵权的抗辩理由。最终,原告方律所主动联系,并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