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飞、周海丽律师代理案件,入选海南自贸港知产法院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6-01-16  浏览次数:1645

1月12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发布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步入全岛封关运作的新阶段,这批案例既是自贸港知产法院过去一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的生动缩影,更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郑重回应。

瑞途高级合伙人闫飞律师、周海丽律师代理的华某公司与广州某贸易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例6),入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经过严格筛选,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类型,囊括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涉及数字经济、种业创新、文化旅游、民生保障等新兴产业与关键领域。每一起典型案例的背后,都承载着司法对创新的尊重与守护。

 

目录:

案例1:擅自挂网全程直播演唱会的网络用户和平台均应认定构成侵权——Y公司与K公司等侵害作品广播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例2: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立体商标在中国领土可获得商标权延伸保护——埃·雷米马丹公司与山东某酒业公司、张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例3:精细化裁量方式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保护种业创新——广东某种业科技公司与武汉某种业公司、黄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案例4:合理确定审查规则,精准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宜兴市创某化工公司与海南新某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案例5:网络服务提供者从网络用户提供的作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认定——张某与三亚某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例6:运用“独立侵权判定”方法判定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华某公司与广州某贸易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7: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超范围跨区域销售走私卷烟的行为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朱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例8:依法惩治虚假宣传,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科某文昌有限公司诉文昌市监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9:准确适用反垄断法,依法惩治民生领域的限定交易行为——海南某燃气公司诉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10:运用交叉执行机制有力破解行为执行难题——申请执行人海南某渔业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某聪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交叉执行实施案

 

闫飞、周海丽律师代理的案例6

基本案情  

华某公司系专利名称“手机及其主体”,专利号为ZL202330804510.4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经消费者投诉,华某公司发现被告广州某贸易公司在抖音平台上开设店铺销售品牌为“MEIZI/魅紫”的手机,该产品标注制造商为被告海口某百货商行,“魅紫”商标所有权人和该产品的3C认证权利人为被告深圳某科技公司。经比对,华某公司认为被诉侵权产品的设计特征完全落入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三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害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遂将三被告诉至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0万元。

裁判结果  

华某公司起诉后,为防止各被告转移资产,保障后续判决执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自贸港知产法院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在200万元范围内保全了各被告的财产。诉讼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十款被诉侵权产品进行了侵权比对,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通过比对,合议庭发现其中八款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设计6均采用了三角风向标相机模组设计,并在该模组中采用了一个大摄像头搭配两个小摄像头的设计;另二款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设计3均采用了三角形风向标相机模组加梯形角标设计,并在模组中采用一个大摄像头搭配两个小摄像头的设计。合议庭采取“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侵权判定原则,又参考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独立侵权判定”方法,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此后,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以120余万元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一揽子化解了本案及双方当事人因其他手机外观设计专利产生的一系列纠纷。

典型意义 

华某公司是国产手机行业的头部企业,相关专利产品外观极具辨识度和创新性,深受消费者青睐。案件的处理体现了2020年修订的专利法引入局部外观设计对于保护创新的重要作用。法院将“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与“独立侵权判定”相结合,对局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作出有益的实践探索,并通过“以保促调”“释法说理”,一揽子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系列纠纷,实现双赢。